地下建筑防火措施 严格把好防火设计关,从消防安全管理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是确保地下建筑安全的一项根本措施。 1.一般要求 (1)地下建筑用于经营商业或公共娱乐行业者,不宜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且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2)地下建筑可燃物存放量平均值超过30kg/m2火灾荷载的房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墙和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采用常闭的甲级防火门。 (3)地下建筑的内装修材料应全部采用非燃烧材料。 (4)地下建筑内严禁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并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或闪点小于60的液体做燃料。 2.防火、防烟分区 为了防止火灾的扩大和蔓延,使火灾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地下建筑必须严格划分防火及防烟分区。 (1)地下建筑划分防火分区,应比地面建筑要求严些,并根据使用性质不同加以区别对待。对于商店、医院、餐厅等,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许超过400m2;对于电影院、礼堂、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