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管理规定 (一)高压电缆: 1、高压电缆的选型由机电主管技术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编报计划,报矿长、机电总工程师批准采购。2、新安装采区变电所或其它增设高压电缆设备的地方,选用电缆应在供电设计中出现。3、申报电缆计划,应以生产发展需要出发,在每年编制设备更新计划,维简计划时同时报出,以便安排购货。4、高压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5、高压电缆的试验,应按照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中的试验项目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6、井下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以下电缆要悬挂电缆的标志牌。井筒主供电缆;井下.变电所高压近线和出线;重要运输大巷交叉点,即电缆分支处和联接不同直径电缆接线合两端;井下设备硐室高压电缆进线和出线,电缆标志牌应注明电缆规格、型号,电缆长度、用途、维护人。7、在专管高压供电组织的室内应有图牌板管理,能将井下电缆的情况反映到地面来。8、图牌板内容每个采区电缆的规格、型号;每条电缆的用途、长度及敷设日期;每条电缆都应标明接线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