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要求: (1)管径小于、等于800mm时,不得采用人工方法掘进。 (2)采用敞开式掘进顶管,土层中有水时,必须采取降水等控制措施。 (3)人工挖土,土质为砂、砂砾石时,应采用工具管或注浆加固土层的措施。 (4)顶管施工中,渗漏、遗洒的液压油和清洗废液等应及时清理,保持环境清洁。 (5)采用密闭式掘进顶管,管口与掘进机、中继间的连接和管道间的接口必须严密,不得漏水。 (6)施工前,应根据顶进方法、管径、最大顶力等对后背结构、顶进设备、中继间等进行施工设计,确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制定监控量测方案。 (7)利用已完成顶进的管段作后背时,顶力中心应与已完成管段中心重合;顶力必须小于已完成管段与周边土壤之间的摩擦阻力;后背管口应衬垫可塑性材料保护。 (8)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区和穿越房屋、轨道交通、铁路、道路、公路和地下管道等建(构)筑物时,宜采用密闭式机械掘进顶管。 (9)施工过程中应按监控量测方案的要求布设监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