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适应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和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规范公司系统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制订,明确基建安全基本原则、管理目标、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和要求,是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执行的基础性、原则性制度。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地市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支撑实施机构、地市供电企业、公司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县公司级单位(包括县供电企业、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子企业),公司系统新建、改扩建输变电工程以及公司投资、控股的电源工程项目及相关参与方。 第四条 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应贯彻“以人为本、生命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