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1、规范动土安全作业票证的管理,减少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安全票证的管理。 3、工作职责分工 3.1分厂设备处负责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3.2分厂安环处负责并对各单位的票证进行监督、检查的。 3.3各分厂设备处每月发放并回收各种票证。 3.4国家或行业有以上作业部门标准时,执行新标准。 4、具体要求 4.1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4.1.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4.1.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4.1.4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1.5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