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屠宰场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明确职责,特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的责任:1、依法对动物屠宰场的动物卫生防疫及畜产品安全进行监管。2、做好检疫工作,落实查证验物制度,做到出厂两章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验讫滚花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做好检疫记录台账,严把动物及其产品进出检疫关口。3、监督动物屠宰场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4、按照要求进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抽检。5、制度健全。包括:检疫申报制度、消毒制度、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同步检疫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6、记录完整。包括:检疫申报记录、疫情报告记录、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记录、同步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抽检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