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调相机和电动机的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 1 发电机、调相机和电动机 1.1 额定容量为10MW及以上空冷发电机、水轮发电机应设水喷雾、卤代烷等固定式灭火装置。 新建或扩建的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发电机的消防设施应能满足火灾初期发出警报,能进行火灾的集中监视及消防装置的远方和现场启动。 1.2 水轮发电机的采暖取风口和补充空气的进口处应设置阻风门(防火阀),当发电机着火时应自动关闭。 1.3 当发电机失火时,为了迅速限制火势发展,应迅速与系统解列,并立即用固定的灭火装置灭火。如果没有固定的灭火装置或灭火装置发生故障而不能使用时,应利用一切灭火设备来及时灭火,但不得用泡沫灭火器或用干砂灭火。当地面上有油类着火时,可使用干砂灭火,但注意不使干砂落到发电机或励磁机的轴承上。 1.4 电动机的基础,其外围与建筑物或其他设备之间应留出净距不少于1m的通道。电动机与墙壁之间,或成列装设的电动机,当一侧已有通道时,则另一侧的净距可不少于0.3m。电动机与低压配电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