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全体干部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熟知个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所在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不得违反。严禁发生因抢生产而置安全于不顾的野蛮作业。 1、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职工有权力、有义务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害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的“五同时”的原则。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入厂新工人,学.、代培、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教育”或考试不及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4、对行车、电气、起重、煤气、锅炉、焊接(气割)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资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无安全操作规程不准投入使用。 6、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