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技术措施 为预防外部烟火进入矿井内,引起矿井火灾或人员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我矿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厂、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必须有足够、齐全的灭火器材。 2、所有井下及地面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3、木料场、矸石山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4、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防止烟、火带入井下;严格执行电焊的审批制度。 5、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水量符合规程规定,煤场四周安设消防洒水管路,井下必须有完善的消防管路系统。 6、井上、下必须建立消防材料库,材料配备要符合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要求。 7、矿井必须做好冬季三防工作,防止煤场自燃造成大量烟火进入矿井。 8、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也不准用火炉取暖。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入井,井下严禁吸烟。 9、加强井上用电安全及井下机电设备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