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放炮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打眼措施: 1)打眼前首先检查煤岩钻、钻头、钻杆、风管等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打眼。 2)打眼前必须检查工作面(垱头)有无瞎炮,残炮。若有瞎炮,残炮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进行打眼。 3)打眼时严禁在残眼上继续加深炮眼。 4)打眼前及打眼过程中必须随时进行敲帮问顶工作。 5)严禁打眼与装药同时进行作业,必须待打完眼后再进行装药。 6)打完眼后将所有设备撤出后方可装药放炮。 2、放炮措施 1)、爆炸材料的装运措施: 运送.、雷管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雷管必须分装分运,雷管必须由放炮员自己运送,.由放炮员或放炮员监护下由熟悉运送.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 运送.,雷管人员不能与其他人员同行,半途严禁停留。 .,雷管必须分装耐压,抗撞击,防雷,防静电的两个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在工作服口袋内。 2)运送到工作地点后,放炮员必须把.,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木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3)放炮员必须把.箱分被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