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一、操作票、工作票是保证电力安全生产,防止电气误操作、人身伤害事故的重要组织措施。应严格按照电力部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工作规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使用过的操作票,下一值应综合检查评价,每月定期由安全员对“两票”执行情况进行复核统计合格率,做到正确及时,对“两票”执行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上级反映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上级职能部门应认真督查和指导,进行复审与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意见和组织落实措施。对执行不力的,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操作票应填写正确,字迹清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为“不合格”操作票: 1、操作票不是按事先编号顺序使用(发予令的操作例外); 2、操作票在填写时不是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书写; 3、一张操作票超过一个操作任务; 4、操作实际任务与步骤不符(其中包括操作票漏项,应列入操作票内容的操作未写入票内及步骤颠倒等); 5、字迹潦草、票面模糊不清或对个别错漏字修改遗补时涂改、使用修正液或用橡皮、指甲、小刀等擦、刮;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