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农电生产、营销副站长的安全职责 1、在总站站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总站生产、营销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总站生产、营销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并经常深入供电所,检查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参加或组织制订各供电所用电检查、计量、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4、每月至少参加两次供电所的安全活动日,对供电所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5、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有关事故、违章事件或其他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6、加强对用户的安全监督,监督用户按照有关规程规定检修、试验电力设备,确保用户事故不越级影响系统安全。督促用户反事故措施的落实哦。 7、加强接入系统的用户业扩攻城项目安全管理,严格接入的安全规定,防止不符合设备接入系统运行。 8、加强用户用电的安全教育和基础管理,不断提高用户人员素质和设备健康水平,减少外人触电事故的发生。 9、负责组织开展对用户的安全稽查,严厉打击私拉乱接、偷电、用电不交钱等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