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漏风措施 1、井下通风设施及构筑物施工标准 设计采用的通风设施及构筑物有风门、调节风门、密闭、风桥和风帘等。对其结构和设计简述如下:(1)风门:铁制,设在晋、回风巷之间,用于隔绝风流和便于行人、检修等。门前后5m内支架完好,门墙厚度不小于0.5m。四周掏槽0.2-0.3m;结构严密,漏风少,向关门方向倾向80?-85?;风门迎风开启;列车通风风门区域,设置声光信号。(2)调节风门:铁制,用于调节通过巷道的风流大小、安设在大巷、掘进工作面、独立通风硐室的回风通道等需要调节风流的巷道中。(3)风门的密封条采用阻燃和抗老化材料。(4)密闭:分为永久密闭和临时密闭两种,用于隔绝风流。临时密闭用木板及黄泥建筑,永久密闭用砖、料石、水泥等建筑。密闭墙两帮、顶、底需掏槽,槽深在煤中不得小于1m,岩石中不得小于0.5m;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墙无裂缝、无漏风。(5)风桥:主要用于进回风巷交叉处,回风巷从进风巷上方通过时形成风桥,使进风风流不泄露。风桥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成流线型,坡度不大于25?,结构坚固;主要风桥断面积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