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压力容器及管道爆破事故 为防止压力容器.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 1防止超压 1.1 根据设备特点和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台压力容器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中应明确异常工况的紧急处理方法,确保在任何工况下压力容器不超压、超温运行。 1.2各种压力容器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校验和排放试验。 1.3安全阀校验后,其起座压力、回座压力、阀掰开启高度应符合规定,并做好记录。 1.4运行中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若因特殊原因,需将安全阀退出运行,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并限期恢复。 1.5在进行安全阀的热态校验、工作压力及超压水压试验时,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超压。 1.6各类压力容器的投入或停止运行时必须严格执行运行规程,任何情况下不得超压、超温运行。 1.7正常运行中,应保证运行中的压力容器及其附件(安全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