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段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副段长在段长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行车安全与人身安全并重的原则,依据安全生产法,抓好技规、行规、事规、段细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安全管理办法的运作和检查考核,保证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在运输生产的全过程中得到落实。 (3)、按照部、运输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确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4)、协助段长主持每季度安委会、每月的安全生产分析会和事故分析会,全面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做好安全生产预测,提出解决问题对策,组织各项安全攻关活动,抓好推进落实,全面兑现各项安全生产指标。 (5)、抓好高新技术设备运用和行车设备更新改造及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工作,保证投入资金使用到位,并对列入计划的投入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6)、发生性质严重的事件或一般及其以上事故,要亲自到现场组织调查,研究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对事故定性定责,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