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瓦斯超限安全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从根本上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确保我矿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212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精神切实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21174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力度,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面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强力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结合本矿实际,现制定本矿瓦斯超限防治安全措施。一、矿井基本概况2021年,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关于晋城市高平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方案的批复(晋煤重组办发(2021)44号文),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作为主体对山西高平七一煤业有限公司以单独保留矿井及新增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