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公司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加强对租赁方及临时工、外来作业、参观等人员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与本单位相关的租赁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合同要点,同时,规定了厂内外来作业人员、临时作业人员、参观学.人员等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1.3 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单位相关的租赁方及厂区内非本单位人员。2 总则2.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2.2加强外来工程项目管理,增强吸引外来工程项目的能力。3 职责 3.1基建环保部、总务办公室是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签订或审核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厂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相关方事故的调查或备案等工作。3.2 厂办负责签订临时工合同,并办理工伤保险等手续。3.3 各发包方或出租单位负责承包单位的管理,负责审核各类证件和资格、签订合同,负责安全教育,负责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审核。4 租赁单位安全管理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