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项目安全防火制度 安全防火制度 在施工现场使用电、气焊,以及动用明火时,必须到安工部开具动火证。动火前必须严格清理周围所有易燃品。并备好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看火,完工后,必须检查现场确无不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去。使用电、气焊必须由持有有效焊工证的本人操作。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严格管理油漆、稀料的使用。严禁在施工现场大量存放油漆、稀料。现场使用的稀料,应随用随配,调配应在室外进行,一切存放使用调配料的场所严禁明火。如大面积使用稀料作业,事先应通知保安部,采取严格的消防措施后才能施工。违反上述规定者,对当事人罚款500元.严禁乱放易燃物。施工期间使用的各种可燃物、易燃物,要妥善保管,不得乱扔乱放。对刨花、锯未、木屑及用剩下的油漆底子,擦油漆的废布、废纸等可燃、易燃物,每天下班前要清理干净。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物品,阻塞通道.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现场发现吸烟者均按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予以处罚。 安全用电制度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现场维修电工完成,作业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无有效证件者不得从事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