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使用一般规定 一、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或在专职电工的指导下进行维修,修理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牌或派人守闸,严防误送电。 二、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变动量应在5%范围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所用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三所有用电设备都应在其线路上安装合格的触电保安器。 四、电动机驱动的机械设备在运行中移动时,应由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的人移动电缆,并防止电缆磨损。如无专人负责电缆时,应由操作人员负责照顾,以免损坏而导致触电事故。 五、电气装置掉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六、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视各种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时,才允许正式工作。 七、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1000/V(如对220V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M)。 八、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其它液体灭火器泼浇。 九、发生人身触电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