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员工在电力生产中的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维护电网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江西新能源制【2021】5号),结合江西新能源公司的管理体制相关规定而制定,用于规定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实行以场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保障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各专业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一的部署,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通过制定并执行本规定,目的就是要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五条 各专业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五同时)。 第六条 积极开展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