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汽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 为了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的发生,应认真贯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中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部分,根据我厂实际提出下列重点要求: 1 防止超速 1.1 在额定蒸汽参数下,调节系统应能维持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稳定运行,甩负荷后能将机组转速控制在规定范围内。调节系统速度变动率应小于5%,迟缓率应小于0.2%。 1.2 自动主汽门、再热主汽门及调节汽门应能迅速关闭严密,无卡涩。阀门关闭时间应小于0.15s。 1.3 机组启动时,各种超速保护均应正常投入运行,超速保护不能可靠动作时禁止机组起动和运行。事故情况下,如保护不动作,应手动打闸停机。 1.4 机组重要运行监视表计,尤其是转速表,显示不正确或失效,严禁机组起动。就地转速表应与集控室转速表对应一致,指示正确。机组启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升速率在规定的范围内,若出现转速突升应立即打闸停机。运行中的机组,在无任何有效监视手段的情况下,必须停止运行。 1.5 透平油和抗燃油的油质应合格。在油质及清洁度不合格的情况下,严禁机组起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