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一、总 则 1、为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实现安全生产层层把关人人控制的局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或不能完成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3、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奖惩贯彻分级管理,以责论处,奖罚对应的原则。4、本规定适用于*发电厂各单位、解释权归厂部;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奖励条款1、安全生产奖分配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条款。2、电厂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并给予表彰和奖励。2.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条件: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内实现安全生产3个100天。2.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每年评选不超过三个:部门(或科室)一个,车间一个,班组一个。2.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对安全生产做出特殊贡献的、自身安全档案中所列考核控制指标均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