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压力容器及管道爆破事故措施 为了防止压力容器.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 1 防止超压。 1.1 根据设备特点和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台压力容器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中应明确异常工况的紧急处理方法,确保在任何工况下压力容器不超压、超温运行。 1.2 各种压力容器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校验和排放试验。 1.2.1 安全阀校验后,其起座压力、回座压力、阀瓣开启高庋应符合规定,并做好记录。 1.3 运行中的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排污阀、监视表计、联锁、自动装置等)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设有自动调整和保护装置的压力容器,其保护装置的退出应经总工程师批准,保护装置退出后,应实行远控操作并加强监视,且应限期恢复。 1.4 要加强对除氧器的运行监视,尤其操作规程应符合电站压力式除氧器安全技术规定(能源安保1991709号)的要求。除氧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