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中毒窒息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了预防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迅速对急性中毒患者进行正确救护,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急性职业中毒预防、有毒有害气体生产、使用、储存及应急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管理,是对危险化学品控制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职责 2.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对有毒有害气体场所进行全面安全管理。 2.2 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预防职业中毒教育培训。 3 管理内容 3.1 急性职业中毒预防 3.1.1 公司积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提高预防职业中毒的能力和现场应急救援水平,保证装置的本质安全。 3.1.2 公司应落实急性职业中毒的防护、急救措施,应做到健全组织机构、充实专业人员和配备急救所需的仪器设备、药品器材。 3.1.3 公司建立健全尘毒监测、巡回检查、人员培训、药品器材保管使用及防中毒事故预案演练等规章制度。 3.1.4 有毒有害气体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