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协议书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一、 甲方责任:1、 甲方负责在乙方承租区域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2、 甲方的保安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二、 乙方责任:1、 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责任;2、 乙方必须确保承包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附件:出租区域消防器材清单)。3、 乙方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磁炉、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线;4、 乙方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