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标准,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3、 总体要求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4、 职责内容(1) 基建部负责公司建设项目的立项和验收管理工作。其职责是:a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b在建设项目立项时,应含有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的论证内容;c编制(或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含有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设施所需投资计划;d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验收专题报告,组织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