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安全防护措施 根据川安委20216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以及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促进本矿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提高本矿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安全放炮防护措施,请各班组严格遵照执行。 一、 掘进工作面. 1、工作面放炮工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入井前,检查发爆器的发爆能力。可将操作开关钥匙转至“充电”位置,看氖灯是否发亮。用灯泡试验启动能力是否达到要求(在井上),合格后方可使用。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前、.后检查瓦斯浓度),加强起爆前瓦斯检查,防止漏检,避免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起爆。 4、带好合乎规程规定的放炮母线和连接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放炮母线必须是无接头、无破皮的双芯电缆,.母线应随用随挂,.前,.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5、.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母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