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作业和粉尘处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工业粉尘危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有重要因素,为加强粉尘作业管理,预防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铝铸件去毛刺产生的粉尘;其他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能产生爆炸、中毒的粉尘。三、危险因素分析:铝粉尘在高浓度状态,有明火点燃就会生产连续燃烧反应,发生爆炸。四、粉尘作业区防火、防爆管理规定:(一) 动火作业的规定1、粉尘作业区为禁火区,禁火区内生产人员、外来施工单位,都要严格执行本制度。2、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向安全员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3、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及措施1、动火前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出现异常须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2、动火证应填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部位、工作内容、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审批人的签名。3、动火作业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连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