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技术 1高处作业的定义、分类与分级 (1)高处作业的基本定义 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所谓坠落高度基准面,即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如从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的地面、楼面、楼梯平台、相邻较低建筑物的屋面、基坑的底面、脚手架的通道板等等。 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m为半径,划出一个垂直于水平面的柱形空间,此柱形空间内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差称为基础高度。基础高度以A表示。 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称为可能坠落范围。 (2)高处作业的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简称作业高度,以H表示。 作业高度越高,危险性也就越大,按作业高度,将高处作业分为2-5m;515m;1530m及30m四个区域。高处作业可能坠落范围用坠落半径(R)表示,用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