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一般注意事项 1、凡在坠落高于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应在地面上完成,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3、高处作业均应先搭设脚手架、使用高空作业车、升降平台或采取其他防止堕落措施,方可进行。4、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应使用安全带。5、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应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应设10501200mm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0mm高的侧板,以防坠物伤人。6、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7、安全带和专作固定安全带的绳索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安全带应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