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班主任安全管理责任状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岗双责,责任到人”的工作方针,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江宁区教育局“江宁教法(20*)9号”文件精神, 德育处与班主任签订如下安全工作责任状: 一、班主任为本班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班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二、班主任结合本班实际制定班规,做到安全教育天天讲。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积极进行各种纠纷排查调解,遇事无推诿现象,把矛盾尽量解决在班级,消化在萌芽状态。要求及时总结反馈,确保班级安全零事故。 三、班主任要多角度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别注重对学生在校时间,往返学校的路途安全、用餐安全、课内外活动安全、及时关闭教室门窗等方面的教育。注意各种硬件(如电器、电路等)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修。教给学生用火、用电知识。严禁学生玩火及接触与学生无关的化学药品。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的刀、枪等器具,一旦发现,要立即收缴教育。 四、与科任教师协作,搞好课间活动的纪律教育,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