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为了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必须认真贯彻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第9号令)、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环境技术监督规定和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加强火电厂的灰坝坝体安全管理。新建大坝应充分考虑大坝的强度和安全性,已建灰坝要对危及大坝安全的缺陷、隐患及时处理和加固。对分区使用的灰场,必须做好防尘工作。1.1 健全灰场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明确责任,防止溃坝事故的发生。1.2 新建大坝在设计阶段应做好地质勘测工作,特别是要查清坝基的地质条件,注意断层和湿陷性土层。施工阶段做好施工监理工作。对危及大坝安全的缺陷如灰坝绕流、裂缝等现象应注意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3 对分区使用的灰场,必须做好水封或其他形式的覆盖,以防止形成扬尘造成环境污染。采用水封时,应防止水位过高以避免对灰坝的淘涮。必要时在灰场设置喷淋设施。2 新建电厂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原则。新建电厂应按废水零排放要求设计和建设灰水回水系统。新建灰水设施投运前必须做灰管压力试验。2.1 新建电厂应认真执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