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全生产制度 根据.市规划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管理意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理顺我区房屋建筑拆除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关系,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拆除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查处房屋建筑拆除施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房屋建筑拆除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房屋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活动有序进行,现就加强我区房屋建筑拆除市场和拆除施工安全监督员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认真履行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房屋建筑拆除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房屋建筑拆除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由区建设局安全监督站负责,区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协助,区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行使行政处罚权,对未取得区建设局下发的房屋拆除施工作业备案登记通知书的不予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加强对拆除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一、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对施工单位就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是否有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对安全施工措施的备案审查不符合要求,未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