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服务区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加油站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每班作业都要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督促检查加油站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经常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消防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第三条 落实安全责任制,加油站须与服务区签订安全防火责任状,同时应将安全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员工;第四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需认真进行交接班台账(含安全防火内容)的登记工作,重大事情应在交接班时交代清楚;第五条 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台账的记录工作;第六条 制订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1) 加油站要设有明显进出口处,并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严禁烟火”、“闲人莫入”等防火安全警示牌和安全警戒线。严格做到: 严禁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加油站,站区内严禁上、下客; 站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加油区域或油罐区; 严禁穿带有铁掌或铁钉的鞋子进入加油站; 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