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广西梧州岑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山东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梧贵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岑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确保过往车辆,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以及道路的畅通,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在梧州 至岑溪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除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外,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区安全防护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提供技术指导;为乙方提供确保安全生产的环境条件。 第三条 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乙方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第四条 乙方按照甲方涉路施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安全施工技术保障措施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作业前,乙方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