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1.1为了切实做好工程物资的采购、验证、标识、搬运、贮存、使用等过程及对顾客产品实施控制,防止丢失、变质和混用,使工程所用的物资都是合格品,以确保最终产品质量,并符合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2六公司浦南高速公路项目部施工所需有以下工程物资由两种方式供应。 1.2.1 I、II级钢筋,钢绞线,水泥,支座,锚具等甲供料由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协调供应。 1.2.2碎石、砂、片石等地材料由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统一组织,采取招标的形式采购供应,材料价格构成为出厂价加上运至工地的运价。 1.3项目部对统一组织采购供应的物资品种规格有调整时另行通知。 第二章 采 购 管 理 2.1核定数量与计划 2.1.1各施工队根据施工设计图等资料及自己担负的工程总量,由施工技术部门向物资部门提报材料总量申请计划、分月量申请计划、分批量申请计划。 2.1.2时间规定:总量申请计划在施工单位进场后30日内上报。分月量申请计划在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