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筒进行电氧焊安全措施 根据宏鑫煤矿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整治的工作计划安排,需对矿井副井的排水管路进行整治,在整治的过程中,需要在井下对副井筒的排水管进行电氧焊,为确保在井下进行电氧焊操作的绝对安全,特编制以下安全技术措施,请宏鑫煤矿安全部门组织好各有关人员进行,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否则严禁在副井进行电氧焊操作。 一、施工现场人员安排及职责: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 2.操作期间现场操作负责人要认真执行本安全措施并要随时与矿调度室取得联系,听从矿调度室指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施工。 3.对排水管进行电氧焊工作由跟班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现场指挥监督施焊工作。 4.电焊气割等工作地点附近前后两端各10米的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对无法拆除的易燃易爆物品要用石棉或湿麻袋等遮挡并有专人看护,设置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洒水灭尘,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两个压力充足的灭火器。 5.在井下进行电焊气割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项目,下面用不然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6.煤矿需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