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运输协议 甲方(托运方):上海顺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法定代理人:签订日期:乙方(承运方) :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法定代理人: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点:上海广灵4路21号甲12楼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钢材提供钢材销售的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承运货物起、迄地点和数量: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钢材;按吨数或件数计价。按照甲方每次业务的运输委托单确认。1.2、货物的起运地点:按照甲方每次业务的运输委托单确认。1.3、到达地点:按照甲方每次业务的运输委托单确认。1.4、甲方的运输委托单及要求的服务内容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1.5、乙方每次派员到甲方领取提货单和签收运输委托单时需凭乙方公司的业务介绍信和身份证签收。第二条 乙方责任: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运输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乙方拥有的、能正常营运车辆的证明。2.2、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业务询单(书面或电话等)后十五分钟内回复甲方是否接受业务。2.3、货物运达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