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厂外来设备施工人员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保障进入炼铁作业现场的外来施工人员的健康安全,并避免对炼铁厂员工的健康安全构成威胁,不损害济钢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炼铁厂各单位。 3 引用文件 SSP/446/18相关方管理程序 GB/T28001-202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4 定义 在炼铁厂范围内进行设备施工且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为炼铁厂的非炼铁厂人员统称为炼铁外委施工人员。 5 职责 5.1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承包商、施工单位是否遵守劳动法相关条款和济钢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要求;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纠正不符合、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 5.2机动科负责工程承包商、施工单位是否遵守劳动法相关条款和济钢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要求;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纠正不符合、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 5.3车间(产权单位)对进入产权区域内活动的施工队伍、人员负有现场安全现场管理责任,杜绝其违章行为。 6 管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