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圆钢)吊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钢管、圆钢吊装(卸)作业管理,规范作业行为,杜绝吊装(卸)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第二条:(1)本制度规定了钢管(圆钢)吊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规范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行车吊装(卸)作业。三、吊装作业的分类等级第三条:公司行车吊装额定质量均小于等于10吨,级别为三级吊装作业;类别为一般吊装作业。四、吊装(卸)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第四条: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行车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第五条: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行车操作工)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进行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第六条:吊装(卸)钢管(圆钢)总质量大于40吨时应制定吊装(卸)施工方案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经吊装(卸)钢管(圆钢)主管部门申报,行政安全部门、生产部门和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领导或技术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