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厂生产安全管理条例 1 目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和职业健康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 职责分工: 3.1安环监察部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总体安全工作,组织联络特殊工种和重要岗位的教育培训工作,保证相关人员持证上岗,并监督检查车间的三级教育工作; 3.2安全生产部/工程部负责组织员工进行车间三级教育,并检查车间人员的日常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和违规现象及时制止; 3.3车间办公室负责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联系医院对重要岗位(如:电焊、喷漆、抛丸等)人员进行职业病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4 工作内容: 4.1安全生产责任制 4.1.1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职责,分管总监协助总经理对各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在计划、安排、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