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运输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为切实加强副井矿井、地面运输管理,改善运输环境,规范机车行车秩序,保证运输安全,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电机车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一)司机室必须有牢固的顶棚,并且不得妨碍司机操作和视线。 (二)有警铃(喇叭)、前后灯,并能正常使用。 (三)撒砂装置完整有效,制动装置灵活可靠,制动距离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四)电气性能良好,符合防爆要求。 (五)列车有红尾灯。 (六)机车每年年审合格。 二、行驶机车的轨道及设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车场南北大巷轨道型号用30kg、其它轨道钢轨不得低于22kg/m,并达到标准化要求。 (二)道岔必须符合标准,安装正规搬道器和电动搬道器,禁止使用非标准设施。 (三)轨道和道岔质量达到合格品,运输队、工程一队、二队每周应对所辖区域轨道和巷道情况检查一遍。 三、行车调度及信号符合以下要求: 机车出井必须慢车以防有人力推车入井,南北大巷运输列车进出三角墩时必须确认无误依次通行,严禁抢道等现象,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