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使用安全规范 一、钢丝绳使用基本要求: 1. 使用前必须检查绳索是否有损坏; 2. 钢丝绳不得有急剧的曲折、环圈、跳丝或砸扁等缺陷; 3. 钢丝绳末端结成绳套时,最少用三个卡子,若用编结法时,其编结部分长度不少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但最短不少于300mm; 4. 钢丝绳严禁用打结的方法连接,卷扬用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5. 使用中如发现出油现象(新绳例外)即表明钢丝绳变形很大、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检查处理; 6. 钢丝绳应经常保持清洁,一般每年浸油一次,油料用钢丝绳油或汽缸油等(油温不得超过80); 7. 吊运熔液金属(钢、铁水包)的钢丝绳,绳芯应为天然的材料(石棉或软金属制成)钢、铁水包上应安置隔热挡板,以免钢丝绳受热; 8. 用钢丝绳捆绑时,遇有尖锐棱角物件时应垫好,保持吊物平衡,炽热金属不能捆。 9. 应遵守下列二表的规定: 表1:抗拉强度为1550Mpa,安全系数为6时,钢丝绳允许工作负荷表。 表2:钢丝绳允许工作负荷与钢丝绳额定负荷和夹角的关系即: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