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及立体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为加强高处作业及立体交叉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作业人员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制定本制度。 一、高处作业的含义 1、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在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叫高度基准面。 2最低坠落着落点:在作业位置至可能坠落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 3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2、立体交叉作业 凡在高处、悬空处的不同工种,或同工种不同工序的垂直交叉作业,均称为立体交叉作业。 3、悬空作业 施工现场,在2m及2m以上高度,周边临空状态下,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点的条件,进行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作业。 如锅炉钢架吊装,煤场大型网架安装,屋面板、通风窗、爬梯等安装,屋面梁架、网架吊装,输煤栈桥吊装,高处搭设脚手架,独立框架上或立柱上作业,建筑结构无防护的边缘(如阳台栏板)。 二、造成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