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施工安全责任书 高处作业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的要求: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3)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4)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5)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8)尽量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