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保障制度 一、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根据劳动法,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内部职工实用本制度。 三、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本办法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四、工伤保险要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企业和职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五、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应当得到及时救治。各地应当依据本地区.经济条件,逐步发展职业康复事业,帮助因工致残职工从事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 六、工伤范围及其认定。 (一)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