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责任书 为了健全本标段的工作制度,加强挖桩人员的责任心,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标段的工作实际情况,特签订责任书如下 1、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年满18岁,体质好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距地面3米以上,工作斜度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4、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牢,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活动物体上。 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6、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7、高空作业地面要划出禁区,要设严禁闲人进入的醒目标志。 8、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作业者最少离开电源(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9、高空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