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建筑工程承发包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工程范围 第三条 工程地址 第四条 工程形式 第五条 安全协议期限:于协议签订日期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六条 安全规范及管理规定 一、登高作业安全规范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