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供电安全技术规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机电科(部门)都要有一名副科长或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分管供电管理工作,负责全矿、厂、公司的安全供电和电力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各生产、生活后勤等工区要明确分管供电管理的副区长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本工区的供电管理。.各院、校、公司等单位要明确供电管理技术负责人,具体做好本单位的供电管理。4.依据“山东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管理办法”(鲁煤安监科字2021194号)的有关规定,在用电气设备必须进行年度检验,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二.运行方式.35KV矿井电源线路应保证主回路运行,备用回路带电备用。.矿井电源线路为6KV直配线,两回路或三回路同时供电时,母线应采取分段运行。.6KV供电系统,凡是双回路供电的,一律对应采取分列运行。.变电所直流操作电源应设置两台站用变压器,一台运行,一台备用,正常供电时应运行其备用回路的一组站用变压器(配用大容量蓄电池的可不受此限制)。三.电气预防性试验.试验分工.矿井主变压器、高压断路器、下井电力电缆、绝缘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