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加强安全管理事前控制,强化对*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大生产事故发生,现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源辨识、管理和监控以及风险控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源是指有可能引发*高速公路施工人身伤害及设备、财产损失的各种危险因素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本标段工程项目特点、地质地貌、当地气候、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承担的施工范围和工程进展和开工情况,在工程项目大面积施工前,辨识出施工安全危险源,并对其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从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 第二章 危险源辨识 第五条 危险源辨识工作方法采用现场调查、工作任务分析和工作任务危险性研究结合的方法。 第六条 危险源辨识的各项准备工作: 1、 施工单位管理者